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4号公司本部8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95,032,40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共有6,024,130股公司股份,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9,008,272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杜书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第1、2.01、2.0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 宋徐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