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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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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5-11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文燕。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57人,代表股份6,759,136,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0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112,331,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50人,代表股份646,805,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6人,代表股份647,002,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9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0人,代表股份646,805,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3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25,381,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6%;反对31,148,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8%;弃权2,6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3,247,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29%;反对31,148,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42%;弃权2,6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9%。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6,752,280,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2,548,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4,3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0,147,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5%;反对2,548,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0%;弃权4,3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6%。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751,576,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2%;反对3,261,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4,298,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9,442,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5%;反对3,261,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0%;弃权4,298,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4%。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752,14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6%;反对2,49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弃权4,4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0,010,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93%;反对2,49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2%;弃权4,4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4%。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450,575,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49%;反对304,329,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25%;弃权4,230,9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8,442,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093%;反对304,329,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68%;弃权4,230,9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9%。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750,215,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0%;反对3,874,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5,0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8,08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13%;反对3,874,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9%;弃权5,0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8%。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回避表决情况:与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112,133,557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641,60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59%;反对2,752,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4%;弃权2,644,6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1,60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59%;反对2,752,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4%;弃权2,644,6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8%。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万晓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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