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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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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9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将“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第四季度延期至2026年第四季度。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将“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该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2,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3,025,267.5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04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对“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本次延期主要原因系,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客观环境、基础建设前置审批程序办理时间较长等多方面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致使基础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将“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第四季度。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公司在深入考量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的当前实施进展后,经审慎研究,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第四季度延期至2026年第四季度。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土建、安装工程、基础装修、设备投入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四、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合规高效使用,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一) 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证募投项目按照进度实施和投入使用;
  (二)指派专人负责募投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工作,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严格监督募投项目的项目进展;
  (三)建立内部跟踪和反馈机制,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对于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汇报并进行解决。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将“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第四季度。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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