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4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秦雄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秦雄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工会《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秦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秦雄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雄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秦雄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在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秦雄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简历 秦雄先生,199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秘书二科副科长;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办副主任;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5-04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01: 关于预计与实控人控制的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1.02: 关于预计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3.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3.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3.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3.04: 关于修订《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3.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3.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3.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拟签署商业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解决同业竞争、拟签署品牌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按照更低的许可费标准修订公司与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签署的《品牌许可协议》。 6、议案名称:关于拟签署《〈全球供应协议〉有关元器件采购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涉及特别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以上通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5、6,关联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分别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贤榕、熊丽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惠而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