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事项概述 因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221、223号及东侧地块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西湖区八一大道和广场南路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进行征收。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与南昌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签署《南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货币补偿协议书》与《房屋拆除补偿协议》,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征收公司位于西湖区八一大道和广场南路的部分房屋建筑物,经双方协商并增加相关搬迁补偿、奖励等项目,确定本次征收补偿金额为15,701,858.74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刊载于2025年12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5-066《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公司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和广场南路部分房屋建筑物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南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货币补偿协议书》与《房屋拆除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款计15,701,858.74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本次征收补偿事项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547万元。本次征收事项对公司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