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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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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方中路15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2日
  至2026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7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1月6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参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人:刘洋、魏兴尧;
  电话:025-69090053、025-69090051;
  传真:025-69090144。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累积投票议案的“投票数”中明确具体的投票数量,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2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长梅滨先生因到龄退休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退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陶洪琪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陶洪琪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陶洪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简历
  陶洪琪,男,汉族,1980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工程师,单片电路设计部副主任设计师、主任设计师,单片电路事业部主任,五十五所副总工程师;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单片电路事业部技术总监、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微电子领域首席专家;2022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副所长;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党委书记,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25年12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所长,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陶洪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担任所长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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