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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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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25-11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朱敏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9人,代表股份103,743,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5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9人,代表股份103,743,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7人,代表股份3,783,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812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陈璐新、姚雅靖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形成相关决议:
  议案1.00 《关于补选张钟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52,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7%;反对2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4%;弃权1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1,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39%;反对2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80%;弃权1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8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陈璐新、姚雅靖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3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朱敏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徐青女士已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林怡峰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已选举张钟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已选举江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委员构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张钟林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选举江晓华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成员为:主任委员:张钟林(独立董事),委员:卢少辉(独立董事)、江晓华(职工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卢少辉(独立董事),委员:江洪(独立董事)、张钟林(独立董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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