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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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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8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和北京召开。本行于2025年12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由任德奇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廖宜建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陈绍宗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中管高管考核分配办法》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中管高管考核分配办法〉的议案》,同意予以施行。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批准。
  2024年度未从本行领薪的张向东独立董事、肖伟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任德奇、张宝江、殷久勇、周万阜、石磊、李晓慧、马骏、王天泽8位2024年度从本行领薪的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见附件 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批准。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见附件 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见附件3。
  附件: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
  注:
  1.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的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董事税前报酬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张宝江先生自2024年6月起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在本行领取薪酬。
  3.本行独立董事年度薪酬标准经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专门委员会履职津贴”,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25万元;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履职津贴分别为每年税前人民币5万元、3万元,在多个专门委员会任职的履职津贴可累积计算。部分独立董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行领取薪酬。
  4.本行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行2024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
  附件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
  注:
  1.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的监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监事税前报酬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外部监事年度薪酬标准经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专门委员会履职津贴”,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20万元;担任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履职津贴分别为每年税前人民币5万元、3万元,在多个专委会任职的履职津贴可累积计算。
  3.本行职工监事以职工身份领取所在岗位薪酬,作为职工监事未再额外领取薪酬。
  4.自2025年9月25日起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本行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行2024年度报告,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以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
  附件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
  注:
  1.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顾斌先生2024年9月起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在本行领取薪酬。
  3.何兆斌先生、涂宏先生、林骅先生、刘建军先生、王文进先生的应付年薪中,部分绩效薪酬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和风险暴露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4.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曹国鸿先生不从本行领取薪酬。
  5.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行2024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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