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孙继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50,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7%。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完成后,孙继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3,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64%。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完成后,股东孙继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宿青燕女士、孙汉本先生、青岛威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9,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4.72%,占公司总股本17.56%。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孙继龙先生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完毕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孙继龙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根据其未来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质押,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获悉公司股东孙继龙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 2.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孙继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继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宿青燕女士、孙汉本先生、青岛威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9,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4.72%,占公司总股本的17.56%。 公司将根据股东的质押情况,持续关注并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