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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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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48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999,417.58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4,326,435.87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404,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125,000.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5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49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 至2026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相关制度全文已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1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399 联系电话:020-89050837 联系人:孙溢、李婷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47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核,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可控的外汇成本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达到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对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减少外汇汇率波动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冲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实现外汇套期保值。 (二)交易金额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金额不超过等值1.4亿美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预计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1.4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外。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在本次审议的额度下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前次已授权未到期的合约除外),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为准。 (五)交易期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1.4亿美元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和《金融衍生业务集中审核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仅含远期结售汇业务,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合同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上述制度就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资质核准、年度预算、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业务交易管理、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根据上述制度,公司及子公司配备了专业人员,落实了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及风险监控措施,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以减少流动性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以减少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业务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日元,当汇率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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