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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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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418号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帆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9,097,2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40,000,000股的67.381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2,087,8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08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7,00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73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5%)共1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40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15,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81%;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9%;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14,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6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14,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6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77,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6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02%;反对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9%。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14,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6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9%。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53,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8%;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9%;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3%。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14,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4%;反对16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10%;反对1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3%。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74,9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6%;反对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57%;反对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2%;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1%。 2.0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11,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0%;反对16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41%;反对1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4%;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73,9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38%;反对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2%;弃权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秀君、王建康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晚间收到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作人员邮件通知,通过查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获悉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2025)沪03破266号相关公告显示,被申请人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众达富”)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企业,与明天控股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不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将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条件,裁定对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因破产人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计六百七十七家企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8日裁定终结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计六百七十七家企业破产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卓众达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冯春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6,728,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3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卓众达富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卓众达富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卓众达富后续处置程序可能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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