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水华 公告编号:2025-158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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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江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55,725,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2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6,537,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代表股份89,188,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24%。 2、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4人,代表股份10,727,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49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7,232,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谢艾玲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4,00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58%;反对1,69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0%;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7,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06%;反对1,69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85%;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采取非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部分管理制度。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6,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2%;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3%;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6,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2%;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3%;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6,8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83%;反对1,76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8,938,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236%;反对1,76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5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6,93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83%;反对1,6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3%;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42,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959%;反对1,6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831%;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6,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2%;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3%;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6,8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20%;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8,993,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410%;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2%。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2.07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6,90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41%;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6,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566%;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6%。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2.08 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及主要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6,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2%;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3%;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6,8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94%;反对1,76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4%;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8,923,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838%;反对1,76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54%;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8%。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6,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2%;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3%;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8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20%;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8,993,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410%;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2%。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2%;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3%;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2%;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3%;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922,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20%;反对1,76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5%;弃权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8,923,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894%;反对1,76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54%;弃权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2%。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2%;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3%;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2%;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3%;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8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83%;反对1,76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8,938,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236%;反对1,76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5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937,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13%;反对1,76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5%;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8,938,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236%;反对1,76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5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2%;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3%;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2%;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9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9,00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3%;反对1,6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谢艾玲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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