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25日在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相关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0日向全体股东发出,详见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席刚先生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公司4楼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 注:上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 注:1、议案2属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Universal Dairy Limited、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席刚先生、朱川先生、褚雅楠女士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670,981,126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议案3、议案4.01、议案4.02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一凡、万芮 3、律师见证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