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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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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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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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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12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5年12月3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5年12月30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5年12月3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5年12月26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大宗商品 LOF;交易代码:16171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
  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者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关于调整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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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5年12月26日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0,000.00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26日起对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内容进行调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025年12月30日起恢复本基金A类份额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A类份额金额超过1亿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2025年12月30日起恢复本基金C类份额、D类份额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C类份额、D类份额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或登录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5年12月31日因港股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规定、港股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因2025年12月31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将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于2026年1月5日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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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要提示
  1.各基金是否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公告主要为基金因港股通非交易日、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及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公告,各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本次恢复后仍受相关交易状态限制,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若港股通非交易日或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或登录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关于招商安鼎平衡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安鼎平衡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安鼎平衡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安鼎平衡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安鼎平衡1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代码:招商安鼎平衡1年持有期混合A:015211
  招商安鼎平衡1年持有期混合C:0152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1年,在1年最短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相应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3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七)临时报告”的约定:“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24、本基金发生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
  截至2025年12月24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6年1月9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自2026年1月1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关于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5年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和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招商利安新兴亚洲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证券简称:新兴亚洲,扩位证券简称:新兴亚洲ETF,证券代码:520580)因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和非交易日将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并于2026年1月5日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若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和非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或登录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招商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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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招商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上指增强”,扩位证券简称为“上证增强ETF”。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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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招商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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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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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12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5年12月3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5年12月30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5年12月3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5年12月26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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