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华夏中核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 比例结果的公告 |
|
|
|
|
华夏中核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核清洁能源REIT,场内简称:中核清能,扩位简称:华夏中核清洁能源REIT,基金代码:50805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含)。其中,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5年12月22日,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含)。 根据《华夏中核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夏中核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华夏中核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部分认购申请实施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及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000.00万份,本次发售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发售公告》,本次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21,000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0%;本次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6,300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21%,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70%;本次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2,700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9%,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30%。 截至2025年12月23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18家战略投资者皆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21,000万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0%。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5年12月23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1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8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2,144,941万份。具体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058,167.978485万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二、比例配售结果 (一)战略配售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00%。 (二)网下发售 募集期间,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基金对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 0.29371437%。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公众发售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为0.25515798%。 配售比例=最终公众发售份额/全部有效公众认购份额。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投资者的获配份额按截位法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1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投资者;当认购金额相同时,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资者的最终获配份额=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 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算认购费用。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公众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2025年12月26日 华夏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①由于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暂不包括红利再投资,因此不存在收益结转基金份额的情况; ②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2,967,309.53元,分配金额为2,967,309.53元,分配比例为10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收益分配权;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收益分配权。 3.2当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当期收益将在分红时结转进行支付。 3.3投资者分红日前解约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将按解约日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支付,其实际投资收益与支付收益的差额(损益)由基金资产承担。 3.4当进行收益支付时,如投资者的实际结转收益为正,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现金收益支付;如投资者的实际结转收益等于零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如投资者的实际结转收益为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遇投资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以缩减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内部应急机制替投资者垫付资金保障基金平稳运行,并保留向该投资者追索相应资金的权利。 3.5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基准,每日计提当日暂估收益,并在分红日根据实际净收益每季度结转收益,将当期实现的实际收益全部支付。本基金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3.6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本基金分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鼎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及转换 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目前本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已于2025年11月6日起暂停个人投资者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仅对机构投资者开放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26日起取消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继续仅对机构投资者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对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具体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无场外锁定情况,本次解除限售份额均为场内份额。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限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5年12月29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份额均为原始权益人战略配售场内限售份额,共计为155,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31%。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245,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49%。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4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80%。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无场外锁定情况。 三、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经营业绩 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分别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291号的和达药谷一期项目和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6号大街452号的孵化器项目。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 根据《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2025年1-9月本基金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40,409,916.65元。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 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本次解除限售的基金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为原始权益人杭州和达高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杭州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于对本基金及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本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原始权益人将继续持有本次解除限售的基金份额,暂无卖出计划。本次解除限售份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二级市场价格或产生波动,敬请投资者关注并谨慎投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 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益”)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购。新广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广益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93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新广益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