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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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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3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鉴于公司2021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股权激励的条件,依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对上述4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回购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7,671,781股(注:总股本487,671,781股为公司2025年4月29日实施回购注销后的股本,未考虑公司永02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数量)减少至487,661,781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5年12月26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九路1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联系人:耿建、刘雨晴 4、联系电话:0571-28057366 5、其它说明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以电话联系公司确认后,寄出相关申报资料,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2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 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注销原因:公司2021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 拟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票数量为5,000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5,000股。 ● 拟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4.48元/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5.44元/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2021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8月21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授予日,以4.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 5、截止2021年9月27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完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股份的登记手续办理,于2021年10月23日、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6、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合计2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2-060)。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561,250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070)。 8、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公告编号:2023-048)。 9、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公告编号:2023-087)。 10、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共解锁55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4-010)。 11、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公告编号:2024-033)。 12、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公告编号:2025-018)。 13、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502,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5-051) 14、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497,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5-111)。 15、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公告编号:2025-112)。 (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2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4月2日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3、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公告编号:2025-112)。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1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依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票数量为5,000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票数量为5,000股,本次合计回购10,000股。 3、回购股票的价格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相应调整方式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以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2024年度采用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分别为0.1597元/股、0.1290元/股、0.0795元/股、0.0149元/股。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得出: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4.86-0.1597-0.1290-0.0795-0.0149≈4.48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5.45-0.0149≈5.44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按相应回购价格计算,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为49,600.00元。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预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前股份结构情况参考董事会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情况,未考虑该期间公司“永02转债”的转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四、回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注销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4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事先将相关资料提交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婕女士、罗邦毅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全体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 2025年全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将在2025年年报中披露。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罗邦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8.98%股份,且为持有公司5.82%股份的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2、Youngsun Pack B.V.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关联关系。 (1)Youngsun Pack B.V.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Youngsun Pack B.V. 成立时间:1984年6月25日 授权资本:45,400欧元 实收资本:16,344欧元 执行董事:RJW Harmeling 住所:荷兰瓦尔韦克 股东构成:RJW Harmeling B.V.持股83.33%,公司持股16.67%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包装设备的销售 (2)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 Youngsun Pack B.V.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16.67%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 3、四川卡库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卡库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DEXT78R 注册资本:128.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冉浩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北段366号1栋3楼1号 主营业务:工业机器人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股权结构: ■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子公司Youngsun Pack Germany GmbH于2014年3月6日,与罗邦毅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德国克雷菲尔德Heinrich Malina Strabe 105, 47809 Krefeld,总面积2,236平方米的房屋,租赁定价按照德国克雷菲尔德当地市场价格水平,定价公允。 2、公司预计向Youngsun Pack B.V、四川卡库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包装机械设备、工业机器人、机械配件等产品。交易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1)公司向参股子公司销售包装设备,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目的通过参股子公司拓展国内外市场销售。 (2)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罗邦毅租赁房屋,主要用作德国子公司的生产办公用地。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0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吴仁波先生、张彩芹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四期解锁条件,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罗邦毅先生、吕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1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2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7,5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的0.10%。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的程序 1、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除披露公告外,于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8月20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授予日,以4.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5、2021年9月27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完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于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6、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合计2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2-060)。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561,250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070)。 8、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合计7,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3-048)。 9、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合计11,25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3-087)。 10、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555,000股限制性股票。 11、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6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4-033)。 12、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已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合计4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5-018)。 13、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502,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5-051) 14、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497,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5-111)。 15、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股票(公告编号:2025-112)。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561,250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555,000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502,500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497,500股限制性股票。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20日完成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10月20日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即除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所持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可解除12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497,5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具体如下: ■ 注:本激励计划共向13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累计15名激励对象离职,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1年限制性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除限售数量进行了核查,全体委员经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办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规定的本次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5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421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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