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法拉电子办公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慧雄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臧哲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钱毅容、钱学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