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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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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的《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86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5863)开放期为2025年12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含)期间,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设置人民币10万元上限。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5年12月25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5年12月26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请遵循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的《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基金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 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解除限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注:本次解除限售份额均为场内份额。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战略配售协议、《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及《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扩募份额限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定向扩募竞价投资者限售份额自基金扩募份额上市之日(2025年6月25日)起锁定6个月,将于2025年12月25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份额均为定向扩募竞价投资者限售份额,共计78,476,303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10.84%。 本次定向扩募竞价投资者限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4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55.23%。本次定向扩募竞价投资者限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478,476,303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66.07%。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扩募份额上市之日起计算。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 注:①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份额首次上市或扩募份额上市之日起计算。 ②原始权益人的证券账户名称已经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更名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无。 三、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经营业绩 本基金首次发行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分别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文龙家园一里的文龙家园公租房项目和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82号院的熙悦尚郡公租房项目,本基金2024年第一次扩募完成后,增加了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阜盛东街58号院的房山区朗悦嘉园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兴光三街9号院的通州区光机电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旧忠路10号院4号楼的大兴区盛悦家园项目和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温泉凯盛家园项目一区、二区的海淀区温泉凯盛家园项目(以上合并简称“基础设施项目”)。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 根据《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2025年1-9月本基金实现可供分配金额51,198,559.42元。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2025年12月24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4.062元/份,相较于首发发行价格涨幅为61.83%。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基金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根据《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招募说明书》,本基金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为64,600,262.41元,按实际天数进行简单年化后,本基金2025年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为85,742,166.47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为2.51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计算约为: (85,742,166.47/(500,000,000+224,218,009))/2.510=4.72%。 2、投资人在2025年12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025年12月24日收盘价4.062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计算约为: (85,742,166.47/(500,000,000+224,218,009))/4.062=2.91%。 在此需特别说明的是: ①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招募说明书》所载的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予以简单年后计算而得,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②以上净现金流分派率仅为举例,非基金实际净现金流分派率,亦不构成对投资者实际现金流分派所得情况的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限售份额解禁后二级市场价格或产生波动,敬请投资者关注并谨慎投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 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 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5年12月2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基金 ■ 投资者可自2025年12月25日起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 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 公司的公告 自2025年12月2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基金 ■ 投资者可自2025年12月25日起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帆科技”)以及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誉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购情况 誉帆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誉帆科技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29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誉帆科技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 ■ ■ ■ ■ ■ 二、参与强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购情况 强一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强一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9元/股,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中信建投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强一股份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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