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5-10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 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止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止2025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积累了较大的交易风险。公司股价自年初以来,累计涨幅达24.65%。其中,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221.93%,公司股价与同期上证指数、建筑行业存在严重偏离。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已严重脱离公司目前的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5)青01破申26号《通知书》,申请人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银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为由,向西宁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名称: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黄帅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36WD5R0Y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919室(第9层) 5、经营范围:中小企业转贷业务(不得向社会募集资金);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证券、金融、期货、保险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截至债权人申请之日,公司欠付南昌银都债权余额5,448.95万元。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情况 2025年12月2日,西宁中院送达的(2025)青01破申26号《通知书》,载明南昌银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重整原因,且以提高重整效率、节省重整时间和成本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5)青01破申26号《决定书》、(2025)青01破申26号之一《决定书》,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西宁青石清算事务经纪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 三、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西宁中院已受理对公司预重整的申请,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申报与审查、审计与资产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同时与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展开沟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预重整方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文件。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二)截止目前,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 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止2025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止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五)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 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积累较大的交易风险。 公司股价自年初以来,累计涨幅达24.65%。其中,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221.93%,公司股价与同期上证指数、建筑行业存在严重偏离。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已严重脱离公司目前的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5-10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 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止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止2025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积累较大的交易风险。公司股价自年初以来,累计涨幅达24.65%。其中,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221.93%,公司股价与同期上证指数、建筑行业存在严重偏离。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已严重脱离公司目前的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5)青01破申26号】,债权人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银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青海省西宁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5)青01破申26号《决定书》、(2025)青01破申26号之一《决定书》,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预重整。西宁中院受理对公司的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自查情况及解决方案 (一)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利”)的少数股东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汇盛源”)存在对贵州水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末资金占用余额为1,754.9219万元。经公司核查,欣汇盛源实际占用金额为1,320.9219万元,其余434万元未支付亦未构成实际占用,贵州水利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解除了连带责任保证,上述434万元不再支付。 2025年7月至11月,欣汇盛源以现金归还占用资金900万元、420.9219万元,实际占用资金1320.9219万元全部收回。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截至2025年11月10日,欣汇盛源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0元,并出具了《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诚核字[2025]第506966号)。(详见公告2025-031、035、079) 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及解决方案 2024年,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2024年末违规担保余额3,500万元。 经公司核查,2025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筹措资金将相应的3,500万元借款归还至银行,相关债务已结清,上述违规担保情形也随之解除,在此期间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公司已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正平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违规担保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仍在履行的情况具体如下: ■ ■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二)截止目前,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 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止2025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止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五)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 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存在较大的交易风险。 公司股价自年初以来,累计涨幅达24.65%。其中,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221.93%,公司股价与同期上证指数、建筑行业存在严重偏离。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已严重脱离公司目前的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上述事项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自查结果,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