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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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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4日和2025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等相关文件,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兴港大厦A塔12楼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30人,代表股份210,424,0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218%。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29人,代表股份 9,033,1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01%。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02,213,5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31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7人,代表股份8,210,5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90%。
  (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曹管、杨帆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拟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203,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54%;反对1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778%;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2,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5623%;反对1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8122%;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255%。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议案2.00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224,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52%;反对10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78%;弃权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3,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7926%;反对10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1137%;弃权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937%。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20,2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2894%;反对5,564,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6445%;弃权1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6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6.8571%;反对5,564,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1.6030%;弃权1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5399%。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26,4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2923%;反对5,56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6424%;弃权1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6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5,5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6.9257%;反对5,56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1.5532%;弃权1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5211%。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议案3.00 《关于拟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合规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212,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95%;反对1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76%;弃权1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21,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6586%;反对1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1092%;弃权1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2321%。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3.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21,7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2901%;反对5,586,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6547%;弃权1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0,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6.8737%;反对5,586,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1.8411%;弃权1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2853%。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3.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2月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46,8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3020%;反对5,56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6424%;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5,9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7.1515%;反对5,56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1.5532%;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2952%。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3.04《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49,8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3034%;反对5,56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6424%;弃权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8,9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7.1848%;反对5,56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1.5532%;弃权1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2620%。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3.05《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及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42,7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3001%;反对5,564,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6445%;弃权1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7.1062%;反对5,564,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1.6030%;弃权1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2908%。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议案4.00 《关于拟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5,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5878%;反对14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4%;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8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5,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5878%;反对14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5974%;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8148%。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兴慧电子回避表决。
  议案5.00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88,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881%;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770%;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7,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3940%;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945%;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8115%。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议案6.00 《关于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研发贷款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5,3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9210%;反对15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0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5,3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9210%;反对15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7070%;弃权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720%。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兴慧电子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刘晓琴、杨帆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5-06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董事辞任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陈文静女士、赵恂先生、马冉茂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公司对陈文静女士、赵恂先生、马冉茂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董事辞任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一)关于董事辞任的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因上述公司治理架构及工作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廖琼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琼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廖琼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廖琼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2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表决,选举马冉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冉茂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马冉茂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2.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马冉茂先生,1991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曾任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务主管、企业管理部法务经理/高级经理,现任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马冉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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