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1亿元,并对授信额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实际担保期限与担保金额根据融资主合同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南宁市区农村信用社”)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向南宁市区农村信用社申请的借款合同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本金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对广西雄塑提供担保情况详情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未涉及担保、抵押等其他或有事项风险。 (一)被担保人工商登记信息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已经审计,2025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三)担保金额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四)保证范围 公司在《保证担保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且有利于及时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助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0,3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