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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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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束晓俊 方娟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5日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栢悦中心5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86-551)65609815 传真(Fax):(86-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承义法字第00284号
  致: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方娟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15:00在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848人,代表股份总数551,744,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103%,均为截止至2025年12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533,023,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8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6人,代表股份数18,721,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0%。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也现场列席或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出,上述提案与会议通知一并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会没有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和本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为: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50,609,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2%;反对97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弃权16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585,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53%;反对97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03%;弃权16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4%。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
  同意550,510,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3%;反对923,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4%;弃权3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86,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65%;反对923,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3%;弃权3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12%。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
  同意550,494,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4%;反对926,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弃权3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70,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215%;反对926,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5%;弃权3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80%。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550,508,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9%;反对944,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2%;弃权29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84,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63%;反对944,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61%;弃权29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6%。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
  同意550,510,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3%;反对922,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3%;弃权3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86,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70%;反对922,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96%;弃权3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4%。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
  同意550,472,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926,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弃权3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4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40%;反对926,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9%;弃权3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6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550,500,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923,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4%;弃权3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76,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515%;反对923,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8%;弃权3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57%。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
  同意550,497,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8%;反对92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3%;弃权3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7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344%;反对92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18%;弃权3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9%。
  8、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550,486,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9%;反对939,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弃权3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62,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67%;反对939,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78%;弃权3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56%。
  9、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表决结果:
  同意550,482,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1%;反对944,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3%;弃权3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58,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42%;反对944,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71%;弃权3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6%。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
  同意550,443,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1%;反对945,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3%;弃权3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19,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65%;反对945,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98%;弃权3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7%。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
  同意550,530,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反对896,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4%;弃权3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506,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138%;反对896,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75%;弃权3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6%。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
  同意550,711,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7%;反对750,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0%;弃权28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687,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791%;反对750,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87%;弃权28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2%。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
  同意550,745,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9%;反对72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2%;弃权2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722,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33%;反对72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77%;弃权2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9%。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同意550,487,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0%;反对970,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弃权2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6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810%;反对970,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55%;弃权2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6%。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550,513,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9%;反对95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7%;弃权27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8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36%;反对95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03%;弃权27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1%。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
  同意550,51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8%;反对958,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8%;弃权2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89,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30%;反对958,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14%;弃权2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56%。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550,557,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8%;反对89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弃权2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533,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586%;反对89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58%;弃权2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6%。
  18、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
  同意550,558,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0%;反对892,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弃权2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535,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650%;反对892,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62%;弃权2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8%。
  19、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550,489,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980,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7%;弃权27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65,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48%;反对980,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57%;弃权27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5%。
  20、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550,532,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3%;反对917,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29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508,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40%;反对917,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35%;弃权29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26%。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550,514,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9%;反对917,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3%;弃权3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90,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62%;反对917,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18%;弃权3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50,53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6%;反对93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5%;弃权2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516,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35%;反对93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69%;弃权2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50,529,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7%;反对935,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6%;弃权27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505,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80%;反对935,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85%;弃权27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50,539,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5%;反对936,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7%;弃权2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51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03%;反对936,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12%;弃权2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50,533,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5%;反对94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6%;弃权2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50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304%;反对94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90%;弃权2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50,17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8%;反对975,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8%;弃权597,9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14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51%;反对975,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1%;弃权597,9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50,205,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9%;反对940,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5%;弃权599,3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181,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751%;反对940,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36%;弃权599,3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50,440,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7%;反对706,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1%;弃权597,0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5,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17,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46%;反对706,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64%;弃权597,0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5,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9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50,394,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2%;反对755,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595,6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70,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46%;反对755,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8%;弃权595,6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50,369,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7%;反对754,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弃权620,7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45,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27%;反对754,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7%;弃权620,7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56%。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胡国杰
  经办律师:束晓俊
  方 娟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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