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次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未对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参与了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欣环保”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公司股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价格为6.85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双欣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注: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