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山东赫达,证券代码:002810)于2025年12月19日、12月22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对近期媒体报道情况的说明: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美国商务部对原产自巴西、中国、印度、越南硬壳空心胶囊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的公告》,经美国商务部终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获得的反倾销税率由172.24%降至18.71%,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