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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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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80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比例
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路新春先生保证向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路新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998,046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5.9375%,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2025年1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路新春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3,534,05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 截至2025年12月23日,路新春先生已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15,647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0.9375%,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路新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82,399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比例由5.9375%下降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收到路新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暨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告知函》,其于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3,315,647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0.9375%,本次权益变动后,路新春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82,399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4.99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1、持股比例为按照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计算;2、其他方式取得为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
  注:1、股份比例均按照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结合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股东路新春先生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路新春先生履行其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路新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82,399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比例由5.9375%下降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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