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自2025年12月22日起,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中欧稳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集合计划份额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持有的原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保留原份额注册登记日期。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该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视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有效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自2025年12月23日(含)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单个账户单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优惠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各类份额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A类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持有的原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保留原份额注册登记日期。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说明》。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与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6.2 定投业务安排 (1)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的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8层、10层、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 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中欧稳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对于原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25年12月22日起,其登记机构由“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需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方可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原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原销售机构查询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立情况,如截至2025年12月22日,份额持有人在原销售机构未查询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成功开立记录或未查询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持有人可联系原销售机构办理有关基金账户开立事宜,亦可拨打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或通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在线客服咨询有关账户开立事宜。特别提示各位份额持有人,如未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则其所持有的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中欧基金开立的专用基金账户上,后续只有完成账户开立、确认等相关手续后,才能查询或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