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汇泽”)的通知,获悉盛屯汇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50万股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同时将其质押给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的320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2日,盛屯汇泽将其所持有的75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2日,盛屯汇泽将其质押给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的320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16%,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对应融资余额为5,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81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3.50%,占公司总股本的3.08%,对应融资余额为46,9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均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2、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