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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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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9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王冬董事、周元明董事、郑峰董事、谢耀东董事、王娟董事、沈烈董事、周彪董事、汤湘希董事、薛家旺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自2026年1月1日起,将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由工资总额的2.5%调至1.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96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的有关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考虑已计提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尚有结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将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由工资总额的2.5%调至1.5%。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执行日期:2026年1月1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按照当年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当年计提金额不足使用时,优先使用结余,无结余时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列支。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前,假设2024年度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3.18万元。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所涉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议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所涉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的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将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由工资总额的2.5%调至1.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9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3:0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3人,代表股份2,133,835,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98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116,488,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01人,代表股份17,346,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3%。 3.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934,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0%;反对2,2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弃权6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04,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15%;反对2,2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94%;弃权6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2,075,329,926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91,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56%;反对2,2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08%;弃权1,0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91,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56%;反对2,2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08%;弃权1,0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2,075,329,926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04,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80%;反对2,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96%;弃权1,0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04,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80%;反对2,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96%;弃权1,0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24%。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859,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5%;反对2,2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0%;弃权7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29,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137%;反对2,2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58%;弃权7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6%。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879,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5%;反对2,2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8%;弃权7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49,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80%;反对2,2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9%;弃权7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朱晓茜、潘轶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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