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邹新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5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等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邹新娥女士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0.011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邹新娥女士出具的《股东减持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新娥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邹新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4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及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