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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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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6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1888号数智恒生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彭政纲先生线上出席并主持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4人,其中董事韩歆毅、纪纲、朱超、陈志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独立董事汪祥耀、宋艳、田素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肖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公司2022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份额对应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为本次股东会的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议案2与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议案3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佳佳、代冰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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