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1楼公司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振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陆万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并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并增加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高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巧芬、王家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