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2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广药二期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广州广药广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广药二期基金与广药资本、广州开发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开基金”)合作设立广药广开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 广药广开基金拟注册于广州市黄埔区,目标规模为3.00亿元,首期募集资金规模为2.00亿元,广药二期基金拟出资0.975亿元,占比48.75%;广药资本拟出资0.025亿元,占比1.25%;广开基金拟出资1.00亿元,占比50.00%。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广药二期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广州广药广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小军先生、陈杰辉先生、程宁女士、程洪进先生、唐和平先生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广药二期基金的管理人为广药资本,广药资本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广药资本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0.025亿元。本公司副董事长程宁女士担任广药资本的董事长。因此,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广药资本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其他基本情况 广药资本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截止目前,广药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广药资本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程宁女士担任广药资本的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述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开基金基本情况 ■ (三)有限合伙人 广药二期基金基本情况 ■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如下: ■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出资 基金目标总规模为3.00亿元,首期募集资金规模为2.00亿元。 1. 广药资本认缴0.025亿元普通合伙份额,占比1.25%; 2. 广开基金认缴1.00亿元普通合伙份额,占比50.00%; 3. 广药二期基金认缴0.975亿元有限合伙份额,占比48.75%。 按认缴出资总额的60%、40%的比例分两期实缴出资,各合伙人按照认缴比例同比例出资。 (二)基金存续期 存续期为9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4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基金投向 重点投资于生物医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 (四)循环投资 存续期内不得使用可分配资金进行循环投资,但临时投资回收的资金以及因投资因任何原因未成功投出而回收的资金可继续使用。 (五)基金管理费 1. 在基金投资期内,年管理费按实缴出资总额的1.00%提取; 2. 在基金退出期内,年管理费按未收回投资额的1.00%提取; 3. 在基金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六)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 作为履行相关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的报酬,合伙企业向广开基金支付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 1. 在基金投资期内,年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按实缴出资总额的1.00%提取; 2. 在基金退出期内,年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按未收回投资额的1.00%提取; 3. 在基金延长期内,不收取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 (七)返投要求 合伙企业投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的金额不少于广开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倍。 (八)收益分配 基金按如下顺序分配可分配收入: 1. 按全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达到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额; 2. 在前序分配完成后,如有余额,进行门槛收益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全部实现按照实缴出资额计算的门槛收益率6.00%/年(单利); 3. 在前序分配完成后,如有余额为超额收益,其中超额收益的80.00%按照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超额收益的10%向广药资本分配,超额收益的10%分配给广开基金。 (九)基金决策机制 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具体投资项目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位委员组成,广药资本推荐1位,广药二期基金推荐1名,广开基金推荐1名,主任委员由广药资本推荐的委员担任;基金投资决策需全体委员通过方为有效。 (十)基金托管 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人应委托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认定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十一)基金退出 包括但不限于被投企业公开上市(IPO)退出;并购退出;上市前股权转让退出;被投企业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回购;减资退出;以及其他合规的退出方式。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广药二期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广州广药广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合理。本次参与认购广药广开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旨在加大医药健康产业孵化及投资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广药二期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广州广药广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小军先生、陈杰辉先生、程宁女士、程洪进先生、唐和平先生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日常关联交易及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广药资本累计发生共同对外投资事项2次,分别为:(1)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4.985亿元与广药资本合作设立广药二期基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的编号为2025-054的公告;(2)本公司附属企业广药二期基金出资0.995亿元与广药资本、广州天使投资母基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荔湾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设立广州荔湾广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编号为2025-092的公告。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本公司与广药资本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主要有:(1)本公司附属企业广州广药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药资本、广州产投生物医药与健康专项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企创新基金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广州广药产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月8日披露的编号为2025-001的公告;(2)本公司与广药资本合作设立的广药二期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的编号为2025-062的公告。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广药二期基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扩大广药二期基金投资规模、分散投资风险及加快投资步伐、提高投资效率,将加强本公司在创新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前沿领域的布局,通过“投早、投小、投未来”,前瞻介入优质企业源头,培育孵化潜力企业,加快实现技术升级与价值链延伸,推动本公司从传统业务模式向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模式转变,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投资使用广药二期基金自有资金。广药二期基金参与本次投资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本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对广药广开基金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八、风险提示 (一)基金未能在预期时间内完成备案,从而影响投资进度的风险; (二)基金存在未能寻找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 (三)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基金运行过程中还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若发生上述风险将导致基金投资失败或亏损,从而影响本公司本次投资的投资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药二期基金尚未与各方签署《合伙协议》。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5-08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称“本集团”)2026年度预计分别与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白云山和黄”)及其附属企业、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百特侨光”)及广州白云山一心堂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白云山一心堂”)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2.97亿元、2.01亿元及3.43亿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本集团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具排他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本集团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黎洪先生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及11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的议案》。 本集团与白云山和黄及其附属企业、百特侨光、白云山一心堂及其附属企业于2025年1-11月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 注:1、主要为本公司附属企业因应市场需求调整经营计划,减少向白云山和黄采购相关产品; 2、主要为本公司附属企业因应市场销售情况,减少向百特侨光采购相关产品; 3、主要为白云山和黄调整生产安排,减少向本公司附属企业采购中药材; 4、2025年1月-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年度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为规范本集团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同时保证本集团与关联方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本公司拟厘定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具体如下: ■ 注:1、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6年预计金额/2024年同类交易业务总额; 2、2024年度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2024年同类交易业务总额; 3、本公司附属企业新增产品代理业务,结合白云山一心堂附属企业广东百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预计2026年双方将加大合作,销售交易将相应增加。 4、2025年1月-11月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年度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白云山和黄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北路389号,为本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Zhenfu Li(李振福),成立日期为2005年4月1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73303038C。经营范围为药品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品批发;体育运动咨询服务;中成药生产;保健食品制造;预包装食品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酒类批发。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百特侨光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2层09-11A房,为本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黎洪,成立日期为2007年4月29日,注册资本为17,7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661806271Y。经营范围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药品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广州白云山一心堂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白云山一心堂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9层912室,为本公司持股30%的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程震,成立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5ATU0L75。经营范围是:市场调研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关系 白云山和黄和百特侨光均为本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黎洪先生现分别担任白云山和黄的董事及百特侨光董事长;白云山一心堂为本公司持股30%的参股企业,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黎洪先生过去12个月曾为白云山一心堂董事,副总经理郑坚雄先生过去12个月曾为白云山一心堂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集团与白云山和黄及其附属企业、百特侨光、白云山一心堂及其附属企业的相关交易视为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集团与关联企业间的持续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上述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定价政策 本集团与白云山和黄及其附属企业、百特侨光、白云山一心堂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是根据2025年1-11月的相关交易额作为各自的备考金额,并结合了本集团及上述关联企业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具体战略部署而厘定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本集团给予独立第三方或自独立第三方获得(如适用)的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集团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发展。交易内容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集团主要业务及收入和利润来源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5-09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附属企业(统称“本集团”)预计2026年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称“广药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96亿元,并签订《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本集团为满足相关业务发展需要,在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具排他性,不会导致本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本集团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与广药集团签订《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小军先生、陈杰辉先生、程宁女士、程洪进先生、唐和平先生及黎洪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独立董事陈亚进先生、黄民先生、黄龙德先生及孙宝清女士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本公司厘定了本集团与广药集团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数,并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集团与广药集团2024年度及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分别为不超过2.44亿元及2.77亿元。 本集团与广药集团于2024年及2025年1月至11月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 注:1、广药集团附属公司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花城药业”)因应市场变化及产品销售情况,调整生产安排,致使中药材实际采购量低于原预期; 2、2025年1月-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年度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鉴于本集团与广药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而本集团因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将与广药集团继续产生日常关联交易。因此,本公司拟就预计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厘定2026年度预计数,并与广药集团签署《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如下: ■ 注:1、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6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同类交易业务总额; 2、2024年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2024年同类交易业务总额; 3、广药集团附属企业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因应经营需要,预计将增加向本公司附属企业采购出口中间体; 4、主要为:(1)广药集团附属企业花城药业因产品推广需要于2026年将继续加大产品广告投入,而本集团为花城药业的长期广告服务及展览服务供应商之一,预计向花城药业提供广告及展览服务等提供劳务交易将持续增加;(2)广药集团因应业务需要,拟向本公司申请授权使用数字化系统,并支付服务费; 5、本公司旗下基金实缴规模加大,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广药集团附属企业广州广药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相应增加; 6、为聚焦主业,本公司及属下企业拟将非核心闲置物业或资产出租给广药集团或其附属企业进行统一运营管理。 7、2025年1月-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年度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第5层,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为李小军,成立日期为1996年8月7日,注册资本为125,281.1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231247350J。主要经营范围为:中药材种植;贸易代理;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制药专用设备制造;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包装材料的销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西药批发;药品零售;股权投资管理;保健食品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材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中药提取物生产(具体经营项目以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为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关系 广药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述的关联关系情形,本项交易视为关联交易。李小军先生、陈杰辉先生、程宁女士、程洪进先生及唐和平先生为广药集团的董事及/或广药集团的高级管理层成员,黎洪先生为广药集团附属企业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述董事均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集团与关联企业间的持续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上述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 包括本集团与广药集团之间互相出售医药产品、散装医药原辅材料、医疗器械与包装材料、提供/接受劳务(广告代理及研究开发服务)、委托/接受委托加工、授权使用商标以及资产租赁等交易行为。 (二)定价原则 双方同意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在本集团日常业务范围内开展,并遵循公平原则进行磋商与确定,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如无或缺乏足够的其他交易作为参照以判断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否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则其条款应不逊于(i)广药集团给予独立第三方之条款或(ii)由独立第三方给予本集团之条款进行。 (三)期限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系双方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和利润来源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三)本公司与广药集团签订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