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5年12月23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芯设计 GF”,扩位证券简称为“科创芯片设计ETF广发”,基金代码为“589210”。 截至2025年12月22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9.23%,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广发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10月10日证监许可〔2025〕2237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5年12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广发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25年12月23日起,集合计划变更为广发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计划的管理人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5日15:00止。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广发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与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关于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2月9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二、本次变更主要内容 (一)变更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由“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广发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6314,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6315)。 (二)变更产品管理人 产品管理人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变更产品基金经理 产品投资经理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旗下投资经理骆霖苇、潘浩祥”变更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经理姚晶”。 (四)变更存续期限 存续期限从“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变更为“不定期”。 (五)变更费率设置 1.变更A类份额申购费:申购金额<100万元,申购费率由“0.5%”变更为“0.4%”;100万元≤申购金额<500万元,申购费率由“0.3%”变更为“0.2%”; 2.变更管理费年费率:由“0.60%”变更为“0.40%”; 3.变更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30%”变更为“0.20%”。 (六)变更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增加“信用衍生品”。 (七)变更投资策略 修改信用债投资策略、补充信用衍生品相关投资策略。 (八)变更投资限制 根据投资范围的变动相应增加信用衍生品投资限制,并删除“本集合计划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条款。 (九)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变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活期存款利率×5%”。 (十)变更估值方法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估值方法。 (十一)变更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最后,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对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订。 三、相关业务安排 1.自2025年12月23日起,《广发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广发资管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失效。自《广发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正式管理广发多添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集合计划份额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对应基金份额。投资者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前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期起始日为原登记机构确认投资者持有该份额之日,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原集合计划份额的期限连续计算。 3.自2025年12月24日起,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六个月,在六个月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六个月持有期指原集合计划份额申购确认日(对原集合计划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基金合同生效日之后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起至六个月后对应日(不含)的期间,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广发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经理变更登记手续,调整自2025年12月23日生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12月22日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基金(ETF除外)持有的“中微公司”(股票代码:688012)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相关标的ETF,考虑上述股票估值调整因素对标的ETF份额净值的影响后,按当日调整后的份额净值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ETF联接基金持有的相关标的ETF将恢复采用当日份额净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瑞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3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准设立全资子公司一一瑞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子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珠海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业务范围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瑞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将在通过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后实际开展业务。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东莞证券 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23日起,新增东莞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5年12月23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