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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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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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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以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交易品种:外汇。
  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
  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800万欧元。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3,000万美元、600万欧元,期限为2026年度,年度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计划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不做投机性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2、交易金额: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800万欧元。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3,000万美元、600万欧元,期限为2026年度,年度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场所及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等业务。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2026年度。
  5、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可行性分析: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合约汇率与合约到期日市场即期汇率偏离可能产生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可能由于预测不准确,远期签订的交割日期与实际交割日期不一致,造成交割时可供使用的资金不足,引发资金流动性风险,导致不能如期交割;
  3、信用风险:可能由于预测不准确,远期签订的交割日期与实际交割期不一致,造成远期外汇交易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割所带来的延期交割风险;
  4、操作风险: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操作人员操作方式不当而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合同条款完备性不足或司法管辖条款存在争议,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根据经营计划科学预测远期外汇需求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满足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进行投机性交易;
  2、针对外汇衍生交易可能产生的履约保障问题,公司业务执行部门建立了跟踪机制,对业务收付进度实施追踪管理,有效防范交割违约风险,确保将潜在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通过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提高识别及防范风险的能力;
  4、公司制定了《外汇风险控制流程》,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5、公司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均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违约风险低。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风险控制流程》。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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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9日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在南昌江铃汽车大厦20楼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Ryan Anderson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副董事长吴胜波代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批准《关于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2026年度A类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并授权执委会与各关联法人商谈具体合同,并上报股东会批准;批准公司2026年度B类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并授权执委会与各关联法人签订具体合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涉及福特汽车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吴胜波先生、Ryan Anderson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涉及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邱天高先生、衷俊华女士回避表决;涉及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邱天高先生、袁明学先生、衷俊华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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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涵盖了公司与之2026年度合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额超过5,646万元人民币的所有关联法人,其中分为A类一一年度合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在5.6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和B类一一年度合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在5,646万元至5.6亿元人民币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批准公司2026年度A类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并授权执委会与各关联法人商谈具体合同,并上报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涉及福特汽车公司(“福特”)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股东福特回避表决;涉及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江铃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的、涉及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江铃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涉及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股东江铃投资回避表决。
  董事会批准公司2026年度B类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并授权执委会与各关联法人签订具体合同。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Ryan Anderson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副董事长吴胜波代其行使表决权。
  在对上述议案的表决中,涉及福特汽车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吴胜波先生、Ryan Anderson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涉及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邱天高先生、衷俊华女士回避表决;涉及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邱天高先生、袁明学先生、衷俊华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内容及金额:
  (1)A类,即公司与其2026年度合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在5.6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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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B类,即公司与其2026年度合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在5,646万元至5.6亿元人民币之间的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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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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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披露日期及索引:
  公告编号2024-046,于2025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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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2024年度基本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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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询,上述所有关联法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结合以上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关联人完全有能力履行与公司的交易。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市场上有同样产品价格的,按市场价执行;专用件及服务无法或难以取得相应市场数据的,其价格通过对方报价、成本核算、双方谈判来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进展需要,与相应关联人平等协商后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持续经营所必需,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多为本公司产品所需之专用件。
  本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额度超过20%的,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或减少销售商品、采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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