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5-055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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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座8楼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先林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91,67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83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1,35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63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32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32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32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99%。 3、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调整公司治理架构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治理架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87%;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87%;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87%;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70%;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72%。 表决结果:通过。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70%;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72%。 表决结果:通过。 2.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70%;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72%。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70%;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72%。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6%;反对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70%;反对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7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 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6%;反对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70%;反对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7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 表决结果:通过。 2.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6%;反对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70%;反对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7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70%;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7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1,6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70%;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7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杨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354,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07%。 表决结果:通过。 5.02 选举马秀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35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07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幸黄华律师、林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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