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司董事会决议撤销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了诉讼(案号:(2025)粤0305民初36230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2025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粤0305民初36230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原告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一切正常,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5)粤0305民初36230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