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财富”)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易方达财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于2025年12月23日起参加易方达财富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 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5年12月23日起,投资者可在易方达财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易方达财富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5年12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易方达财富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易方达财富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易方达财富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业务将同时享有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易方达财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易方达财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易方达财富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业务的手续费。 4、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参与基金产品需已在易方达财富开通了基金定投业务。 5、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易方达财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6、海富通裕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裕通30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弘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安排请见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 7、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网站:www.efundc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8888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瑞泽9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财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易方达财富为海富通瑞泽9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瑞泽90天持有债券发起A/C,代码:024515(A类)/ 024516(C类))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瑞泽9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瑞泽9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自2025年12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在易方达财富办理海富通瑞泽9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易方达财富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网站:www.efundc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8888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