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鞠玲女士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经理王雷先生、副总经理杜登科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曹波先生、董事会秘书余岑女士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2/3以上通过。议案2、3、4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1/2以上通过。其中控股股东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议案3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鲁黎、王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