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更新的相关规定,现将万家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8日,投票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11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5年12月1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万家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查阅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1.《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1:〈关于万家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附件2:〈万家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如有);附件3:〈授权委托书(样本)〉;) 2.《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