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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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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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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相关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同时,相关关联方均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能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都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恶意拖欠的情况。
  (四)以上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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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授权
  为确保前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范围基础上,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同主体之间的同类型交易据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调整。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确保了除控股股东之外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58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亿元,期限为三年,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办理后续相关融资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 059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
  ●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 资助金额:151,926.33万元
  ● 资助期限:三年
  ● 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审议程序: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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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6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方式,向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等6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151,926.33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借款,资金使用期限为三年,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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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临汾市高峰炉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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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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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杨富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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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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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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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一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44,413.00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二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42,017.20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三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32,257.68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四)接受财务资助主体四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24,786.25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五)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五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5,443.50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六)接受财务资助主体六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3,008.70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经营资金所需,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公司对财务资助对象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等方面的风险管控,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同时,由于矿井生产条件较为复杂,且受到煤炭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本次接受资助的控股子公司存在资金周转困难,流动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
  为此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积极推动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扭亏减亏工作,积极开展降本增效,极力改善其经营现状,同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资金管控,规范其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系为解决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对被资助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通过严格的资金管控及风险预案,可有效降低资金回收风险。本次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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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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