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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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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8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董事。
  经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王向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王向荣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的另外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向荣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向荣,男,198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2019.12-2020.10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生产资料市场分公司总经理
  2020.10-2020.12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营公司筹备组副组长
  2020.12-2025.10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营分公司总经理
  2025.10-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市场运营分公司总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王向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7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德占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副董事长包华先生、职工董事王向荣先生和独立董事马述忠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董事会秘书许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北杨、金伟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8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对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有权决定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总资产2.5%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包括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建造、更新改造等)、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承包、租赁、委托理财等事项。
  以上授权事项于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8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包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7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陈德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包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8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刚先生、杨立强先生、寿升第先生、龚骋昊先生和黄晓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赵笛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吴刚,男,1981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2020.09-2021.01 任义乌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二级警长
  2021.01-2023.12 任义乌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一级警长
  2023.12-2024.07 任义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一级警长
  2024.07-2025.08 任义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警长
  2025.08-2025.09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2025.09-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吴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立强,男,197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统计师
  2020.07-2020.08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20.08-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杨立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寿升第,男,197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2013.05-2021.09 任浙江省义乌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1.09-2022.10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2.10-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寿升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龚骋昊,男,1980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9.03-2021.09 任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09-2022.05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2.05-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龚骋昊先生因参加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票二十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黄晓英,女,1982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2019.01-2021.03 任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科长、党委委员
  2021.03-2023.02 任佛堂镇人民政府监察办主任、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2023.02-2023.03 任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2023.03-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黄晓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许杭,男,197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2017.12--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许杭先生因参加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票三十万股。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赵笛芳,女,1972 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
  2014.05-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赵笛芳女士因参加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票三十万股,同时持有非股权激励股票五万零一百股。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79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独立董事张成洪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吴秀斌先生,其中洪剑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8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志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何志超,男,1993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
  2020.07-2021.01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助理
  2021.01-2024.12 历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业务经理、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2025.01-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何志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7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9日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选举陈德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包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确认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包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刚先生、杨立强先生、寿升第先生、龚骋昊先生和黄晓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许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笛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志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对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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