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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在形成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时,对期初数的错报风险保持了职业怀疑,实施了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行了合理的审计判断,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一一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第九条规定追加了审计程序。公司已对2018年度至2022年度经调查取证的调整事项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各年度的财务报表。经过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得到公允反映,期初余额不包含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 【审计委员会回复】 审计委员会督促管理层按照监管要求披露《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提示性公告》,并多次协调公司年审机构,督促其尽快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在形成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时,对期初数的错报风险保持了职业怀疑,实施了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行了合理的审计判断,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一一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第九条规定追加了审计程序。公司已对2018年度至2022年度经调查取证的调整事项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各年度的财务报表。经过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得到公允反映,期初余额不包含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 (二)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在形成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时,是否对期初数的错报风险保持职业怀疑、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行合理的审计判断,是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一一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第九条规定追加审计程序,说明在2018年至2022年财务报告更正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情形下仍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独立董事回复】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在实施围海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时制定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对期初数的错报风险保持职业怀疑、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合理的。 经过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得到公允反映,期初余额不包含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在此基础上,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具有合规性及合理性;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告更正及审计工作虽然尚未完成,但并不影响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回复】 我们认为,公司年审会计师在实施围海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时制定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对期初数的错报风险保持职业怀疑、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合理的。 经过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得到公允反映,期初余额不包含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在此基础上,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具有合规性及合理性;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告更正及审计工作虽然尚未完成,但并不影响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于“问题4” 你公司于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显示,你公司董秘、财务总监已于4月17日辞职。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人员离职的真实原因,上述人员与你公司就财务报告编制事项是否存在较大分歧。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针对董秘、财务总监离职可能揭示的潜在舞弊风险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审计结论,说明在形成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时是否充分考虑前述关键人员的离职风险。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回复】 1、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宋敏女士,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旸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4月17日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我们对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辞职高度关注,第一时间分别向公司管理层和两人进行询问,求证两人辞职的真实原因。我们通过电话询问和当面沟通的方式进行了解,公司管理层和两人均明确表示,辞职系其个人原因,与公司无关。 2、宋敏女士和沈旸女士的工作已平稳交接,目前公司已聘任石显宗先生担任财务总监、陈伟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新任财务总监、董秘履职情况正常,相关人员的离职未影响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 五、结合上述事项并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说明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督促年审会计师出具恰当审计意见的履职情况,说明履职过程中是否已做到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回复】 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我们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向上市公司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变更年审机构事项 2023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宁波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通知》(甬证监发[2023]54号)规定,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根据《围海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年审机构进行了审查,重点考察了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对于此事项,我们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关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023年11月3日,我们出席了董事沟通会,会议主题为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事项,我们就上海千年核查情况向公司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问询,我们重点关注上海千年收入、成本、人员工资发放、商誉及资产减值、会计差错更正、或有的退市风险等,并对追溯调整年度、上海千年收购价格、工资发放模式、收入确认原则提出要求。 2024年1月28日,我们出席了董事沟通会,会议主题为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2023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我们详细听取了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业绩预告期初数据、会计差错更正的汇报,并对业绩预告区间、监管机构调查进展、上海千年资金流水与费用预提,年审会计师对差错更正相关年度的审计安排进行了具体、重点问询并提出相关意见,要求公司依法合规及时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业绩预告和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2024年1月30日,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将上海千年2018年至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更正,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事项 2023年12月18日,我们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策略与会议列席的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范围、审计业务时间安排和人员安排、审计策略、可能存在的风险领域、重要性水平的初步确定、对专家工作的利用等初步审计计划,询问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年报披露时间安排等事项,并要求会计师对纳入审阅程序范围的企业在执行审阅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异常的项目、要重点关注分(子)公司是否存在成本跨期、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我们反馈,以及与监管机构密切沟通相关情况。 4、出席年度董事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我们发出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其中包括《〈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十八项议案内容,我们进行了详细的审阅。2024年4月26日,我们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我们认真听取了管理层、会计师关于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内容的汇报。会上,我们再次询问了商誉减值调整、2023年年报期初数据、2023年度成本、利润确定的依据、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等事项。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涉及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示了同意意见。 会后,我们签署了董事会决议、2023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等文件。同日,我们按照监管要求出具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等。 5、督促公司审计机构 (1)如前文所述,由于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仍需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相关报告,且证券监管机构多次问询。我们已通过发送督促函、协调公司管理层等方式督促公司年审机构尽快出具相关报告及说明文件,以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2)在公司遴选审计机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披露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等事项中,我们通过出席公司会议、现场工作、参与电话会议、微信交流等方式实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工作进展、问询其判断依据、督促审计计划落实情况,尽最大努力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围海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在变更年审机构、2023年度业绩预告、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出席会议、督促年审机构等多方面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向上市公司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 【审计委员会回复】 1、关于公司变更年审机构事项 2023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宁波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通知》(甬证监发[2023]54号)规定,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选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的议案》等议案,部分委员对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招投标要求及限制性条件提出问询和要求。 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关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023年11月3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董事沟通会,会议主题为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事项,就上海千年核查情况向公司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问询,委员会重点关注上海千年收入、成本、人员工资发放、商誉及资产减值以及会计差错更正等相关事宜。 2024年1月28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董事沟通会,会议主题为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2023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委员详细听取了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业绩预告期初数据、会计差错更正的汇报,并对业绩预告区间、监管机构调查进展、上海千年资金流水与费用预提、年审会计师对差错更正相关年度的审计安排进行了具体重点问询,要求公司相关报告要客观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2024年1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事项 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年审会计师的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给予重点关注。同时,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年报披露安排,按期完成工作。 2024年2月29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召开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委员详细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年度审计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就重点事项进行了问询,具体包括:(1)围海股份和上海千年的函证发出和目前回函情况;(2)上海千年差错更正后对业绩补偿的追偿计划和措施;(3)上海千年承包事项对账仍需要解决的问题;(4)围海股份内控有效性重要规范措施和效果等。 4、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稽查部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9项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督促公司年审机构 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事项中,我们多次召开会议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工作进展,督促其恪守《审计准则》、客观公允反映审计结果、按期完成审计计划,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围海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变更年审机构、2023年度业绩预告、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召开专门会议、督促年审机构等多方面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有效保证了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质量。 问题6、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你公司将并购上海千年形成的商誉7.01亿元的会计处理更正为在首次合并时作为投资损失确认。上海千年报告期亏损1.27亿元。 (1)请说明将商誉在首次合并时作为投资损失确认的依据、合规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请结合上海千年业务开展情况、在建项目情况等说明其亏损的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说明将商誉在首次合并时作为投资损失确认的依据、合规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22023005号)后,积极配合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局”)的调查工作,全面如实向证监会和宁波局反映汇报了公司的自查情况及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宁波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3]4号),涉及的事实主要包括:一是公司2019年度无合理依据对上海千年相关商誉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二是部分工程项目会计处理存在问题,导致你公司虚增2021年度利润、虚减2022年度利润。2024年,宁波局在事先告知后,发现新增事实,并已补充调查完毕。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宁波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认定公司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以上事实导致公司商誉减值基础发生变化,影响公司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公司2019年全额计提商誉减值无合理依据。 根据宁波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公司核查情况,公司对2018年度至2022年度经核查的调整事项进行差错更正,聘请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上海千年2018年度至2022年度的市场价值进行追溯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公司并购上海千年形成的7.01亿元商誉重新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更正各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各年度更正前后商誉减值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经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后,2019年度至2022年度并购上海千年形成的商誉减值准备分别为20,695.50万元、13,542.80万元、11,416.72万元和24,425.49万元。 上述各年度更正后的商誉减值的计提情况业经会计师复核确认,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充分,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综上,根据宁波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公司核查情况,公司已对2018年并购上海千年形成的商誉7.01亿元重新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结果重新进行差错更正。根据各期减值测试结果,并购上海千年形成的商誉7.01亿元在2019年度至2022年度期间分期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充分,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请结合上海千年业务开展情况、在建项目情况等说明其亏损的原因。 (一)亏损原因分析 上海千年客户多为政府部门或下属的城投公司,受近3年地方城市建设投资及房地产投资大幅下滑的宏观环境影响,加之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11月,上海千年总分公司核对账务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上海千年自2022年度起收入规模和订单量大幅下滑,2022年度实现收入1.36亿元,较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4.93亿元直接下滑72%;2023年实现收入1.24亿元,比上期下滑8%,相比2021年度下滑75%。 由于上海千年的主要成本为人员工资,自2022年企业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相对固定的人员工资基本不变,同时受3年应收款项回款速度较慢,应收账款账龄变长,导致上海千年近两年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加。 上述事项是导致上海千年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 (二)扭亏措施 为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集中资源做强优势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已通过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持有的上海千年90.3085%的股份。转让上海千年股权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一)针对公司差错更正中的商誉减值更正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取得围海股份收购上海千年的协议、收购时的审计评估报告,取得上海千年公司前期的审计报告,取得差错更正后上海千年各期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 2、在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时,与专家保持必要沟通,了解评价专家的独立性和专业工作能力,并对其重要的职业判断、估值方法及选取的关键参数进行复核; 3、取得公司商誉减值计提明细表,复核各年度商誉减值测试及减值计提情况。 (二)针对上海千年持续亏损情况,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上海千年2023年业务开展情况,在手合同执行情况,了解2023年度亏损主要原因; 2、查询行业资讯、同行业公司的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了解行业现状、经营情况等,分析上海千年利润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一致; 3、取得上海千年2023年度收入、成本明细表、合同执行进度情况表,了解上海千年2023年度收入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 4、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按照项目类别对上期毛利率执行分析程序,判断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针对上期上海千年各项成本、费用发生额的变动情况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变动是否具有合理性,包括不限于各项成本、费用结构占比变化、期间费用率变化、上海千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的对比情况、员工薪酬水平变化分析等; 6、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分析复核上期利润表构成项目的变动情况,分析对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的损益项目,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二、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程序并根据获得的审计证据,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根据宁波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公司核查情况,对2018年并购上海千年形成的商誉7.01亿元重新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结果重新进行差错更正。根据各期减值测试结果,并购上海千年形成的商誉7.01亿元在2019年度至2022年度期间分期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充分,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上海千年亏损的主要原因系由于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导致上海千年收入下降,毛利率较低;同时应收款项账龄增长,坏账准备计提增加影响,具有合理性。 问题7、你公司因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重要子公司失控的重大内控缺陷等事项,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19年以来,你公司已连续5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数。 (一)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重要子公司失控的重大内控缺陷等情形是否依然存在,若已消除,请详细说明消除过程及结果。 (二)请你公司说明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你公司是否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判断依据,请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请结合上述问题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我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重要子公司失控的重大内控缺陷等情形是否依然存在,若已消除,请详细说明消除过程及结果。 (一)公司存在的内控缺陷所涉及的内容 1、2019年5月29日,因公司违规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2019年8月29日,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2021年3月24日,因重要子公司失控的重大缺陷,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8日、8月29日、2021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存在的内控缺陷的消除过程及结果 1、违规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影响消除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余额85,127.79万元,其中通过公司项目部员工或劳务公司等中间方占用资金余额18,385万元;因违规担保事项资金划扣转为资金占用66,742.79万元。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违规资金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4月22日与宁波舜农、源真投资、围海控股管理人共同签署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源真投资、宁波舜农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的违规资金各项下可能回收的收益权85,638.68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重整投资人向公司支付的违规资金收益权收购款共计85,638.68万元,并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重整投资人向公司支付的违规资金利息共计9,279.50万元。违规资金收益权收购款能够覆盖原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原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造成的影响已消除;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2022年4月25日、2022年12月30日、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2022-064)、《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2022-078)、《关于收到违规资金利息的公告》(2022-181)。 2、重要子公司失控的影响消除情况 2021年12月29日,经公司与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仲成荣、汤雷、王永春、罗翔针对公司恢复上海千年控制权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关于恢复控制权的协议》,并且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12月30日公司和上海千年董事会授权的接管工作组进驻公司子公司上海千年,对其管理机构的相关职能、资料及人事权,财务资料,资质管理进行移交;接管工作组接管了上海千年各类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董事会章、监事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海千年恢复控制权,其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公司的违规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重要子公司失控等内控缺陷的影响已经消除,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综上,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重要子公司失控等的内控缺陷的影响已经消除。 二、请你公司说明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你公司是否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判断依据,请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一)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 1、公司2019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并购上海千年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对长安银行、顾文举、邵志云、王重良等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进行了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2020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对上海千年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重要子公司上海千年失控及违规资金占用造成公司的融资成本大幅度上升;公司的投资项目(BT、PPP)由于融资困难,造成公司毛利率较高的投资项目施工收入占比大幅下降,造成公司营业利润发生较大的亏损。 3、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对并购上海千年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及对部分停工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各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亏损,主要系计提与上海千年相关的各项减值损失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减值损失,以及部分年度因经营现金流周转困难导致的收入下降。 (二)公司不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768,455.47万元,净资产为310,772.85万元,资产负债率59.56%,低于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2、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68,649.52万元,且公司BT、PPP投资项目公司绝大多数已进行回购期或营运期,对未来几年公司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现金流保证。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偿债能力及运营灵活性大幅增强,公司借款均按期偿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逾期借款,且未出现违约行为。 3、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规模稳健,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58,135.17万元、257,531.38万元、213,258.36万元,公司营业收入稳定。 4、公司重视市场开拓,与客户的合作关系良好;经营团队稳定,具备持续开展业务的能力和资源。截止2023年末,公司已签订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627,317.72万元。 5、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有重大权属纠纷。 综上,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经营现金流较为充足,营业收入规模稳定,核心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公司各项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请结合上述问题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我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重整投资人向公司支付的违规资金收益权收购款共计85,638.68万元,并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重整投资人向公司支付的违规资金利息共计9,279.50万元。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2、公司2023年度年审机构中兴财光华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02079号]以及标准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02070号],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9日、2022年4月25日、2022年12月30日、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2022-064)、《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2022-078)、《关于收到违规资金利息的公告》(2022-181)、《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综上,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请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1、公司重大内控缺陷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公司2019年5月29日因违规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2019年8月29日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2021年3月24日因重要子公司失控的重大缺陷,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股票分别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2年4月收到重整投资人支付的违规资金收益权收购款及违规资金利息,公司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造成的影响已消除;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海千年恢复控制权,其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上述重大内控缺陷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综上,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重要子公司失控等重大内控缺陷的影响已经消除,不存在对2023年度期初余额及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风险。 2、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2019年度至2023年度连续5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亏损,主要系计提与子公司上海千年相关的各项减值损失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减值损失,以及部分年度因经营现金流周转困难导致的收入下降。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上述情况已得到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经营现金流较为充足,营业收入规模稳定,核心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因此,公司各项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2023年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内控缺陷问题及其影响已经消除,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新增的重大内控缺陷问题;公司的持续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财务报表是合理的。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已实施了相应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期初余额不包含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我们也结合2024年报审计工作,对期初余额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因此,我们认为,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具有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核查程序 (一)针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重要子公司失控的重大内控缺陷,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获取的重要审计证据如下: 1、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认为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规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未经披露的银行账户冻结情况,报告期按照公司内控制度对纳入合并的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不存在子公司失控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了解,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所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货币资金收支、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关于银行账户清单完整性的管理层承诺函,并与公司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获取银行对账单、网上银行流水,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项内容。检查是否存在非营业目的的大额货币资金转移,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 (4)向银行函证公司银行存款、借款、担保等业务信息,编制银行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银行回函; (5)获取了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并复核受限货币资金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是否充分、恰当; (6)检查实施银行流水单和银行日记账大额资金的双向核查,检查银行业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检查大额往来业务的发生额,并与银行记录进行核对,检查对应的原始凭证和业务单据,实施往来款项的函证程序; (8)检查大额成本费用业务的发生额,并与银行记录进行核对,检查对应的原始凭证。 2、我们结合2024年报的内控测试程序,复核并评价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审计程序执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我们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未披露的账户冻结、上海千年控制权的恢复情况等事项。 (二)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获取的重要审计证据如下: 1、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对其未来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是合理的,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经了解,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管理层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内部控制; (2)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预测期的经营计划和预算,评估公司的资金、人力等各项资源是否能够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 (3)检查公司是否存在大额诉讼,是否存在逾期债务,经营团队是否稳定,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结构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账务、资金、人力资源及期后财务报表等资料分析公司是否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的情况; (4)分析公司前期亏损的原因,亏损因素和事项是否仍在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 (5)获取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的书面说明,并复核公司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时的相关依据。 2、我们结合2024年报关于持续经营的审计程序,复核并评价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审计程序执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由于导致公司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各项资产减值事项,我们结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评价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减值准备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三)针对公司是否存在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获取的重要审计证据如下: 1、我们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是否存在新增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重大内控缺陷的情形; 2、取得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复核并评价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审计程序执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实地走访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场所,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4、检查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资料。 三、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程序并根据获得的审计证据,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末,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重要子公司失控等重大内控缺陷的影响已经消除。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新增的重大内控缺陷问题。 2、公司各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亏损,主要系计提与子公司上海千年相关的各项减值损失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减值损失,以及部分年度因经营现金流周转困难导致的收入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经营现金流较为充足,营业收入规模稳定,核心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内控缺陷问题及其影响已经消除,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新增的重大内控缺陷问题;公司的持续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财务报表是合理的。因此,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结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备合规性及合理性。 4、基于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内控缺陷问题及其影响已经消除,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新增的重大内控缺陷问题,公司关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影响已消除。 二、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问题8、你公司1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分别为6.67亿元、1.31亿元,账龄为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5至7年、7年以上的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5%、10%、15%、20%、30%、50%、100%。你公司按未完工决算保留金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工程履约保证金和工程投标保证金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5%、0%。 (1)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请说明1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的应收对象,款项产生的原因,应收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3)请说明应收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5%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说明应收王俊明、梁东、国才常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在选择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当单项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外,公司基于其风险特征将其按客户的账龄组合进行划分。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金额5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重大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如下: ■ (2)按未完工决算保留金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 公司业务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的业主方均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大型国企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般存在前期投资规模普遍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结算时点较晚等特点。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约定,在项目建设期内,公司项目部每月定期向监理报送月完成工程量(产值),经监理进行工程量(产值)审核、跟踪审计进行二次审核,业主根据监理(若有审计则一般根据审计)审核产值确认本期项目部产值,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比例付款(一般为审核产值的70%-90%),剩余10-30%金额作为项目未完工决算保留金(施工合同一般约定待项目竣工验收且办理决算审计后扣留工程质保金后支付,此时公司收取未完工决算保留金时间未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待项目完工(竣工)验收项目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比例(一般保留2.5%-5%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办理结算付款。 由于该部分保留金在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公司才能取得向业主收款的权利;在工程竣工决算前,由建设单位或业主按施工合同约定扣留应收账款(工程保留金)部分与其实际发生的应收账款账龄长短无关,并不会因为账龄的增长导致无法收回的风险增加。为了更好地反映出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未完工决算的工程保留金在计提坏账准备时进行单独考虑并作为“未完工决算保留金”组合,按5%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工程竣工决算前,由建设单位或业主扣留的工程未完工决算保留金形成的应收账款按其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的。 (3)按工程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组合计提的其他应收款项 ①工程投标保证金即公司在投标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一定金额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其主要目的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②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向招标人(业主)交纳工程造价一定比例(5%-10%)的保证金,其目的是担保公司能够完全履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项目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公司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业主)必须全额返还公司。 由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或履行工程建设合同将影响公司后续投标活动,结合公司以往工程招标及履约情况,公司不存在相应的违约情况。且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的业主方均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大型国企等,其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项目资金相对有保障,相关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工程履约保证金回收基本无风险,故公司对工程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组合未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结算行业特点,具有合理性。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的计提比例如下: ■ 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整体保持了可比性,公司账龄分期最长至7年以上,且账龄3年以上的计提比例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工程项目主要以水利项目为主,水利项目前期投资规模普遍较大、建设及结算周期较长等特点,应收账款回款账期普遍较长,因此公司账龄分期较长;另一方面,水利项目主要为政府项目,业主方均系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投资建设单位、国有企业等,项目资金较有保障,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损失的风险较小。因此,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整体保持了可比性,且符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的特点。 (2)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结果 ①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末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综合比例如下: ■ 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8.14%,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以水利项目为主,水利项目结算及回款周期普遍较长,公司账龄组合中2-6年应收账款占比相对较大,因此坏账准备实际的综合计提比例相对较高,与公司经营情况及水利项目结算特点相符合。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末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综合比例如下: ■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2023年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综合比例16.2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计提比例保持了可比性。 (三)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2023年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92,763.00万元,截止2025年4月30日,期后回款金额合计51,944.83万元。 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金额合计78,883.23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33.65%;其中逾期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6,307.48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28.29%,逾期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工程项目主要以水利项目为主,水利项目前期投资规模普遍较大、建设及结算周期较长等特点,财务决算及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较长,应收账款回款账期普遍较长。但另一方面,水利项目主要为政府项目,业主方均系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投资建设单位、国有企业等,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系政府预算内资金,未及时支付的原因主要由于地方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的先后,但项目资金的最终拨付仍由地方财政承诺保障,故虽然逾期未收回,但预计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项目结算特点,与同行业公司保持了可比性。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正常。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合理,计提结果充分合理。 二、请说明1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的应收对象,款项产生的原因,应收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一)1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的应收账款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1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如下: 单位:万元 ■ 1、应收账款-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755.83万元,系柳州市沙塘镇路网工程设计款、柳州市沙塘至走马道路工程设计款和柳州市洛维排水干渠设计款,以上项目设计服务已完成并经业主单位确认。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非关联方,不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2、应收账款-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695.28万元,系应收温州大门港口物流区促淤堤项目工程款,该项目目前已完工并经业主单位验收,确认含税收入24,011.17万元;因项目尚未整体决算因此尚未收回尾款1,695.28万元。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非关联方,不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3、应收账款-宁海宏顺建设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678.42万元,系应收浙围宁海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工程款,该项目目前尚在建设中。宁海宏顺建设有限公司为参股的项目公司,不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4、应收账款-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215.66万元,系柳州市江湾大道工程、柳州市江湾大道滨江路-北进路)、柳州市三合大道(滨江路-北进路)地下综合管工程、柳州市G209国道(西安大道至启化路)柳州市北部生泰新区石碑坪工业园南侧道路(期)、北部生态新区新坪南五路(一期)、柳州市北部生志新区双沙路(西安大道至德慧路)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新石路(一期)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款,以上项目设计服务已完成并经业主单位确认。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非关联方,不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5、应收账款-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169.53万元,系北海市向大海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款。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非关联方,不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二)1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的其他应收款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1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如下: 单位:万元 ■ 1、应收账款-梁东期末余额1,977.43万元、国才常期末余额1,694.78万元、王俊明期末余额1,159.06万元、张永秋期末余额196.42万元,上述个人均系公司的工程项目责任人,为保证项目施工进度,项目责任人分别向公司申请代垫超出工程确认进度对应成本控制范围之外的阶段性超额成本,代垫超额成本计入“其他应收款”,其个人保证通过项目后续收益予以偿还。目前,项目均处于正常建设或项目决算审计过程中,公司将在其后续收回的工程款项逐步扣回。梁东、国才常、王俊明、张永秋均为非关联方,不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2、其他应收款-嵊泗耀鑫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期末余额300.00万元,系合作保证金,长期挂账多年尚未收回。嵊泗耀鑫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为非关联方,不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三、请说明应收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5%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说明应收王俊明、梁东、国才常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应收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5%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报告披露的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中,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期末余额6,329.1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272.96万。经公司自查,该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披露的明细金额有误,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44.22万元,更正后该客户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44%,不低于5%。 经会计师复核确认,该客户实际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无误,仅为披露差错,该项差错不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二)应收王俊明、梁东、国才常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 王俊明系公司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施工的龙源江苏大丰H4#3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安装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责任人;梁东系宁海县西店新城围填海堤闸工程项目、宁海县智能汽车小镇基础设施PPP项目、宁海县越溪乡小城镇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宁海西店新城围填海海堤修复工程的项目责任人;国才常系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堤施工I标段、瑞安市丁山二期围区河道围埝工程项目、瑞安市丁山三期西片围涂工程项目、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智造园区项目河道及绿化工程I标段项目、瑞安市丁山三期西片围涂工程(北片区)标化创建工程的项目责任人。 为保证项目施工进度,王俊明、梁东、国才常分别向公司申请代垫超出工程确认进度对应成本控制范围之外的阶段性超额成本,代垫超额成本计入“其他应收款-王俊明、梁东、国才常”,其个人保证通过项目后续收益予以偿。目前,项目均处于正常建设或项目决算审计过程中,预计工程款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对于公司代垫的王俊明、梁东、国才常应承担的阶段性超额成本,公司将在其后续收回的工程款项逐步扣回。因此,应收王俊明、梁东、国才常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合理、计提结果充分。 综上,上述应收王俊明、梁东、国才常其他应收款均系阶段性项目代垫款项,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公司结合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算款预计收回情况、个人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对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较小的王俊明、梁东、国才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结果合理。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下合称“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2、获取应收款项组合和账龄明细表,根据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进行复核、测算,验证应收款项组合和账龄划分的准确性,复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3、对于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评价组合划分的合理性,并结合客户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分析、函证回函、历史回款、期后回款等情况,评估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对于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结合客户的历史回款、资信状况、管理层预期未来收取的现金流量等情况,评价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通过企查查、企业信用网站等查阅客户的公开资料,并结合账龄分析、历史回款、期后回款等情况,了解企业的资信状况、诉讼情况及偿还能力,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和比例,评价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6、针对期末应收款项,通过函证、与企业沟通了解等方式了解往来形成的背景、原因,确认有无迹象表明应收款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评价重要客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程序并根据获得的审计证据,会计师认为: 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对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设置进行核查,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设置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对公司1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应收对象进行核查,系提供施工劳务、设计服务尚未收到回款或一般经营性应收形成挂账,不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3、公司2023年报披露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272.96万。经核实,该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披露的明细金额有误,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44.22万元,实际计提比例为5.44%。该项差错不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4、对应收王俊明、梁东、国才常款项,经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收回风险较低的王俊明、梁东、国才常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该部分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合理、计提结果充分。 问题9、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为1.37亿元,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服务合同形成的已交工未结算资产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35.38%、19.13%,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计提比例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计提比例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公司期末按组合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项目合同资产余额为公司已提供劳务未结算资产大于业主已确认结算收入的差额。工程项目按照不同阶段可划分为建设期、完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决算审计阶段等。 公司于每年末对所有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确认的合同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产值结算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异常情况表明其可能存在减值的项目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进行单项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的合同资产按照组合依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合同资产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 上述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结算特点,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 2023年末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末对已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 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计提比例39.42%,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而公司以水利、市政等基础建设为主,项目的建设周期和项目整体决算时间较长,导致相应的合同资产账龄相对较长。因此公司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符合公司的项目结算特点,具有合理性。 公司合同资产主要系处于正常建设过程中或已完工未决算的项目,正常建设过程中的项目后续经业主单位确认产值后转入应收账款,再进行结算回款;已完工未决算项目因尚未经决算确认且因项目整体决算周期较长,导致相应的合同资产账龄相对较长。 综上,公司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结算特点,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计提比例设置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公司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与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复核相关会计政策的一贯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和比例进行对比分析,判断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可比性; 3、与公司管理层、工程部进行沟通,核实合同项目的执行和结算情况,确定相关项目是否存在停工、终止等异常情况,评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4、获取并检查项目合同、项目执行结算资料、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等资料,核实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 5、获取公司合同资产项目明细表、减值准备计算表,评价管理层就合同工程项目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和所依据的资料的合理性,并对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复核和重算,评价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程序并根据获得的审计证据,会计师认为,公司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结算特点,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计提比例设置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10、你公司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为1.52亿元,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74.32%。请说明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涉及的具体项目、项目进展情况,近三年对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的确认依据,说明计提比例发生变化的原因,历年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请说明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涉及的具体项目、项目进展情况,近三年对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的确认依据,说明计提比例发生变化的原因,历年计提是否充分。 1、每个报告期末,公司对期末工程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若工程施工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公司对工程项目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近三年公司存货中的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上述计提减值的项目均已完工/停工/终止尚未决算,根据经业主确认的最后一期产值估计项目总收入,与该项目相关的预计收入已全额确认并结转相应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为超过合同总收入的部分,预计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因此账面全额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公司近三年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发生变化的原因,主要系根据工程的完工/停工/终止状态及决算情况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历年计提减值准备充分、合理。 综上,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近三年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发生变化的原因,主要系根据工程的完工/停工/终止状态及决算情况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历年计提减值准备充分、合理。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2、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及方法; 3、获取并检查项目合同、支付证书等,向公司工程部相关人员了解工程项目状态、工程进展情况、结算情况等,评价存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获取公司工程项目明细表、减值准备计算表,评价管理层就工程项目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和所依据的资料的合理性,并对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复核和重算,评价存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程序并根据获得的审计证据,会计师认为,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近三年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发生变化的原因,主要系根据工程的完工/停工/终止状态及决算情况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历年计提减值准备充分、合理。 问题11、你公司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0.24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为9.95亿元。淠河总干渠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工程、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聚集区段)PPP项目已终止或停工,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34.22%、14.42%。正常BT、PPP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50%。 (一)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 (二)说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及合理性。 (三)说明终止或停工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情况,是否已复工复产,并说明已终止或停工项目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主要项目进展、逾期未收回款项占比等说明你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度对于BT及PPP项目投资建设形成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本公司2023年度对BT及PPP项目投资建设形成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0.50%,略高于同行业平均值,与同行业公司保持了可比性。 (二)期后回款情况及逾期未收回款项情况 1、公司2023年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30.24亿元,系公司为完成投资项目(BT或金融资产模式下的PPP项目)在建设期内项目公司支付的投资成本(主要为施工成本)。由于公司BT、PPP业务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前期投资规模普遍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建设期内,业主仅根据工程监理、第三方跟踪审计的结果确认项目的工程进度(产值),不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或回购,公司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投资成本,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待项目完工验收后进入回购期或营运期后,业主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回购或支付营运费用;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在未来一年内可收回的回购款或营运款转列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作为流动资产管理。 2、截止2025年4月30日,公司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及逾期未收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BT、PPP业务属于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公司在项目签约前,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和评估,业主方均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大型国企等,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的业主方,其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项目结算相对有保障,经工程监理、第三方跟踪审计与业主确认应收款项的历史损失率极低,业主方存在延后支付的可能,但极少存在不付款的情况。截止2025年4月30日,公司主要项目进展情况正常,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整体回款率为86.88%,逾期金额占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的13.12%,整体回款情况较为良好。 (三)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 1、根据投资建设合同约定,在BT、PPP项目完工验收前或项目进行回购期或营运期未到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回购或支付营运费用之前,长期应收款并未达到收款条件,业主方均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大型国企等,信用风险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强,履约能力无重大变化,故公司对于正常BT、PPP投资建设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采用较低的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2023年度对BT及PPP项目投资建设形成长期应收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为0.50%,略高于同行业四家平均比例0.23%,与同行业水平基本保持了一致,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合理的。 2、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应收款,公司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已经事实终止的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集聚区段)PPP项目、已经终止的淠河总干渠(九里沟-青龙堰)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公司根据与业主谈判合同终止相关事宜或收到业主终止合同通知书,充分考虑期后信用风险,根据预计可回收金额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根据长期应收款BT、PPP投资项目不同状态设置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是充分、合理的。 综上所述,本公司2023年度对BT及PPP项目投资建设形成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0.50%,略高于同行业平均值。公司除个别项目终止外,主要BT、PPP项目均处于正常建设期或营运期中,期后回款情况较为正常,长期逾期且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对于个别已终止或停工的项目,公司已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充分,计提结果合理,与同行业公司保持了可比性。 二、说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及合理性。 公司BT、PPP项目完工验收后进行回购期或营运期后,业主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回购或支付营运费用,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在未来一年内可收的回购款或运营款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作为流动资产管理,公司在未来一年内能够根据收款条件,取得直接向业主收取款项的权利。2023年末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参考BT、PPP项目不同阶段进行分组,测算各自历史期间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回收(历史信用损失)情况,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账龄组合对其进行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基本一致,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保持了一致性。因此,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结果合理,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隧道股份不存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浙江交科、浦东建设未披露一年内到期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四川路桥的计提比例为0。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 三、说明终止或停工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情况,是否已复工复产,并说明已终止或停工项目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说明终止或停工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情况,是否已复工复产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终止或停工项目包括:淠河总干渠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淠河工程”)已终止,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 (聚集区段)PPP 项目(以下简称“台州PPP项目”)已事实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1、淠河工程项目终止情况说明 2023年3月31日六安市水利局向公司发出《关于终止淠河总干渠(九里沟-青龙堰)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工程PPP 项目合同的通知书》(以下简称“终止通知书”),终止通知书约定“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政府方选择回购项目,回购价为1.3146亿元(根据2021年各方确认的3+2审计结果1.85 亿元,扣除初设批复投资2%的履约保证金0.2734亿元、工程费用1.49 亿元的20%约0.298 亿元,增加补缴水保费 0.036亿元),自本项目终止日起2年内分期分批次支付回购费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余额19,984.23万元,按终止通知书约定的回购价1.3146亿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838.23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4.22%。 2021年各方确认的审计结果为1.85亿元,争议部分主要为六安水利局在审计结果基础上扣减初设批复投资2%的履约保证金0.2734亿元、工程费用1.49亿元的20%约0.298亿元。由于双方就回购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就终止工程项目合同的争议部分已向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目前该回购款已超期未支付,预计诉讼结束后可以收回。根据2024年11月27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皖15民初7号),判决六安市水利局支付回购款1.50亿元(即原终止通知书约定的回购价1.3146亿元,加扣除的初设批复投资2%的履约保证金0.2734亿元,减违约金880万)。公司不认可该判决结果,于2024年12月23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皖民终52号),撤销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皖15民初7号民事判决,发回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公司预计该项目可收回金额将高于原终止通知书约定的回购价1.3146亿元。因此,公司期末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台州PPP项目终止情况说明 公司将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集聚区段)PPP项目初步设计于2018年9月向台州市发改委报送,于2021年9月向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报送,至今未进行审批,项目已事实终止。公司于2022年6月收到台州市PPP项目合同终止通知。目前正在与业主单位谈判合同终止相关事宜;公司根据2019年11月经第三方监理确认的累计完成工程量13,393.06万元加其他项目零星成本,预计可回收金额13,403.7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余额15,662.07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258.36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4.42%。目前,台州湾新区管委会正在对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集聚区段)PPP项目进行审核结算中。目前公司与业主单位主要就监理已确认工程量外的其他部分工程费用、索赔等事项尚在谈判中,经公司法务判断,第三方监理确认的累计完成工程量证据充分,收回风险较低,待工程审核结算后预计可收回。 (二)说明已终止或停工项目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淠河工程业主方为六安市水利局,台州PPP项目业主方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台州市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单位,两个项目的业主单位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项目资金相对有保障。 对于已经终止的台州市PPP项目及淠河工程项目,公司根据与业主谈判合同终止相关事宜或收到的业主终止合同通知书,合理预计可收回金额;对于与六安市水利局关于终止工程项目合同的争议部分,由于案件正在审理阶段,尚未形成争议部分的判决结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未确认为预计可收回金额。因此,公司计提上述工程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时,已充分考虑期后信用风险,应收对象的支付意愿、支付能力等,根据预计可回收金额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结果合理。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长期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获取的重要审计证据如下: 1、了解和评价与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管理层编制的长期应收款组合和账龄明细表,选取样本检查相关支持文件,以验证款项组合和账龄划分的准确性,选取样本对长期应收款执行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对未回函或差异账户实施替代程序,同时结合期后检查等程序确认资产负债表日长期应收款金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对于管理层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评价管理层组合划分的合理性,并结合客户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分析、函证回函、历史回款、期后回款等情况,评估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对于管理层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结合客户的资信状况、管理层预期未来收取的现金流量等情况,评价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通过企业信用网站检查客户经营状况,对比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及方式,评价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6、对于期末结存重要的长期应收款,通过工程项目现场走访核实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工程项目历史还款记录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综合评价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程序并根据获得的审计证据,会计师认为: 1、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平均值,与同行业公司保持了可比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按照账龄组合对其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且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保持了一致性。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结果合理。 3、公司对已终止的淠河工程、台州PPP项目应收工程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时,已充分考虑了相关诉讼以及应收对象的支付意愿、支付能力等,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结果合理。 问题12、报告期你公司对江西蓝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都文化”)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0.26亿元。请结合蓝都文化经营情况、持续亏损情况说明在本报告期才开始计提减值的原因与合理性,说明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请结合蓝都文化经营情况、持续亏损情况说明在本报告期才开始计提减值的原因与合理性,说明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于2018年向江西蓝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都文化”)投资7,650万元,占蓝都文化注册资本的41%,计划用于开发蓝都文化位于上饶市石狮乡吉阳村吉阳湖附近的住宅和商服土地;公司投资蓝都文化后,项目一直未进行实质开发。2023年受房地产市场销售规模和价格较大幅度下滑的影响,公司和蓝都文化其他股东均无意再筹措资金继续投入项目的开发,后续拟出售该项目公司,为此公司聘请审计和评估机构对蓝都文化2023年财务报表和公司价值进行审计评估,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价值8,798万元、经评估股东权益市场价值8,801万元。截至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蓝都文化账面余额7,628万元,根据评估值享有股东权益价值5,054万元,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2,574万元。 蓝都文化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3,701.83万元、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89.71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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