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7 证券简称:宁沪高速 公告编号:2025-06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告知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资本”)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参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52,862,000股。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云杉资本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7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参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52,862,000股,增持比例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05%。增持后,江苏交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823,622,825股,持股比例由55.00%增加至56.05%,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未来,江苏交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将视自身情况及市场窗口,继续择机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77 证券简称:宁沪高速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陈云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列席13人,全体董事均列席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列席5人,全体监事均列席此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晋佳列席此次会议;所有高管均列席此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在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计总数后以点票方式通过,并无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会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或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4为普通非累积投票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股东会有关决议案点票的监察员。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天霖、张泊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5-059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执行董事张新宇先生的辞任函。张新宇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其他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新宇先生辞去职务自辞职申请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先生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本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修订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尽快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 张新宇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张新宇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公司对张先生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