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有关本次回购A股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A股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注1:截至2025年12月11日,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0,978,400股,其持有的公司2,038,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为避免重复计算,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已经剔除了前述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038,000股H股。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通过深股通购买公司A股股份的总和。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