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3号楼11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梁辉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周梁辉先生、独立董事代军勋先生现场出席,董事金朝阳先生、方兴华先生、韩丹丹女士、独立董事蔡瑜先生、吕灿林先生线上参与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秀娟女士现场参会,监事会主席徐慧泉先生、监事蒋安娣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3、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帅曲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闻彩兵先生线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撤销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股东会议案2、3、4、5 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浩、张诗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