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戴厚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董事段良伟先生、谢军先生,独立董事何敬麟先生、阎焱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到会;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监事赵颖女士、李战明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到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李垚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