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5-049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董事谢秉政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一享服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一享服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中港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M3R21R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综合楼)
  经营范围:服饰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皮革制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服装辅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羽毛(绒)及制品制造;服饰研发;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面料纺织加工;绣花加工;面料印染加工;纺纱加工;皮革鞣制加工;毛皮鞣制加工;毛皮制品加工;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服装辅料销售
  截至2025年9月末,广州一享服装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51万元、净资产为462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8,259万元、净利润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一享服装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玲玲女士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一享服装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与公司及子公司合作顺利,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4、经查询,广州一享服装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红河个旧雪程服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红河个旧雪程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迎雪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1MA6Q38FJ0H
  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金湖东路217、219号
  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日用家电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末,红河个旧雪程服饰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47万元、净资产为17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824万元、净利润-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红河个旧雪程服饰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玲玲女士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红河个旧雪程服饰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与公司及子公司合作顺利,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4、经查询,红河个旧雪程服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认真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5-04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伙企业解散并清算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比音勒芬”)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伙企业解散并清算注销的议案》,同意广州厚德载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根据《基金清算及资产分配协议书》的约定对合伙企业解散并清算注销。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钿汇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钿汇”)、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简投资”)共同投资设立了广州厚德载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74,890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75,000万元的99.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关于公司向合伙企业增资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已按照《广州厚德载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合伙企业已募集完毕,实缴出资总额合计75,000万元。
  2023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宁波金钿汇的通知,合伙企业已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合伙企业主要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广州厚德载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75,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B1座2110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金钿汇、易简投资
  基金管理人:宁波金钿汇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各方出资额:
  ■
  二、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情况
  鉴于合伙企业投资目的已实现,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优化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并启动清算。
  各合伙人拟签订《基金清算及资产分配协议书》约定,宁波金钿汇与易简投资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全额分配;待分配资产以现状全部分配给公司,主要包括香港凯瑞特有限公司(HONG KONG CARRITT LIMITED,以下简称“凯瑞特”)、香港盈丰泽润有限公司(HONG KONG PLENTIFUL SHINY LIMITED,以下简称“盈丰泽润”)的100%股权等。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并注销合伙企业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解散并清算注销合伙企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退出合伙企业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凯瑞特及盈丰泽润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5-047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5年12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合伙企业解散并清算注销的公告
  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优化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同意提前解散广州厚德载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清算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谢秉政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9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5-046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秉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7人,代表股份275,620,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9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36,891,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0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0人,代表股份38,729,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4人,代表股份38,815,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85,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0人,代表股份38,729,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63%。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643,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6%;反对1,9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1%;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38,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059%;反对1,9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98%;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双科、温定雄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