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简称“临时股东会”或“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临时股东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 (三)出席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临时股东会由中国石化董事会(简称“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侯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5人,董事长侯启军先生,董事李永林先生、吕亮功先生、牛栓文先生、蔡勇先生列席了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列席6人,监事王安先生、戴立起先生、杨延飞先生、周美云先生、张征先生、卞凤鸣先生列席了会议。 3、财务总监寿东华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黄文生先生,副总裁郭洪金先生、许毅先生、李玉杏先生,总地质师郭旭升先生,安全总监刘家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厉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自本次临时股东会结束之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各监事确认其无任何须提请中国石化股东注意的事宜。各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董事会对他们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敏、李杨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被委任为会议的点票监察员。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