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树常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蔺红波先生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4.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4.02关于修订《鲁北化工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4.03关于修订《鲁北化工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4.04关于修订《鲁北化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4.05关于修订《鲁北化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和议案4.0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联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为180,987,541股,回避表决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日光、孟祥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