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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83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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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1人,代表股份273,254,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3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9,39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9人,代表股份13,861,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0人,代表股份13,864,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9人,代表股份13,861,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8%。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南京梅山医院投资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6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05%;反对1,353,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4%;弃权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72,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585%;反对1,353,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8%;弃权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永、刘建恒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5年12月19日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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